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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药监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药监局苏药监人[2003]73号《关于在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03年我省将最后一次在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考试时间初定为2003年5月18日,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名并通过考试认定取得从业药师资格。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的;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的。
(二)取得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入年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师(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人员。
二、申报所需材料:
1、《从业药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叁份(见附件1);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照片5片。
三、考试内容及考前培训:
(一)考试内容、考试题型和命题权详见附件2。
(二)符合报考条件一、条件二的人员,参加《药事法规》1科考试。
(三)符合报考条件三的人员取得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人员参加
《药事法规》1科考试;取得药师(中药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加《药事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和技能》2科考试。
(四)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两个科目的考试安排在1日内进行。
(五)为了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应试能力,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将聘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中国药科大学和南京中医药大学的专家、教授拟于4月上旬在南京及相关市举办从业药师考前培训,(考虑到减轻学员负担,参加考前培训并取得从业药师资格人员下半年不要再参加法定的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应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考前培训,并在《从业药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考前培训、考试地点待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八)从业药师资格认定承认2001年(含)以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药事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和技能》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
(九)考试合格后,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从业药师资格证书》。
四、认定费用:
申报从业药师资格认定者每人交报名费10元,报考1科交考务费45元,报考2科交考务费90元。
五、教材征订:
《全国从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内容包括考试大纲、应试内容、综合练习题,订书考生请填写《全国从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征订回执》(附件3)。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县(市)药品经营单位人员到县药监局报名,由县药监局统一上报市局。
徐州市药品经营单位人员到其主管部门报名,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市局。
徐州市区没有主管部门的个体药店人员可直接到市药监局报名。
请上述单位和个人接通知后,按照文件要求精神,尽快准备相关材料,并与2003年2月25日—3月5日前,将报考人员申报材料,《从业药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全国从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征订回执》、《从业药师资格认定汇总表》、报名费、考务费报徐州药监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3726119、3726945。
徐州药监局网站、网址:WWW.XZYJ.gov.cn
附件:
1、从业药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药品经营企业从业药师资格考试命题、组卷标准要求;
3、《全国从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征订回执;
4、从业药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二OO三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经营企业 从业药师 资格认定 通知
江苏省徐州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3年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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