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职能和职责
|
徐州市地震局是市政府主管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委托,在全行政区内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对防震减灾事业的管理和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组织起草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
|
|
(二)制订本市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本市的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应急工作。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职责。提出本地区地震趋势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和协助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并检查监督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协助省地震局管理本地区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订地震灾区规划。 |
|
|
(四)管理本市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负责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预防工作。 (五)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一般建设工程及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监督检查重点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 |
|
|
(六)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与攻关;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八)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管理徐州地震台的行政工作。 |
|
|
(九)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市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任务。 (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与防震减灾相关的工作。
|
|